(健康醫療網/記者關嘉慶報導)長照服務法終於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完成審議!該法草案於99年由原衛生署送行政院審議再送立法院,迄今歷經近四年時間,終於在昨日由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完成審議並送出該委員會。
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表示,長照服務法為我國長照發展重要根本大法,其立法之完成,代表長照發展邁向新的里程碑。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於該法審議過程中,不分黨派,提供豐富的專業見解,使該法更為週全,並期待該法案能儘速通過。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鄧素文司長表示,長照服務法草案共七章55條,內容涵蓋人員管理、機構管理、受照護者權益保障、服務發展獎勵措施四大要素。有關社會各界關注之家庭照顧者,已納入服務之對象;有關外籍看護工於長照體系之定位,未來由機構聘用、訓練及管理之基礎,均已於該法案中列入。
鄧素文司長並指出,將設置長照基金以獎助偏遠資源不足地區長照資源建置;此外,現分屬不同法令的長照機構整合,也於本法中納入,將原有服務人員的轉銜機制,及機構改制轉銜規定原則入法,並將以五年時間來完成整合,以維護既有人員及機構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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