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次抽查,食品藥物管理處李慧芝技正表示,抽驗項目包括防腐劑、過氧化氫及著色劑等項目,結果均符合規定。同時執行12件包裝食品之標示檢查,其中1件「桂花糕」產品檢出食品添加物著色劑紅色六、七號,惟外包裝未標示,另營養標示亦不符合規定,案內包裝產品標示不實,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處分責任廠商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產品限期回收改正完成,目前已移交新北市辦理。
要如何選購安心中元節食品呢?李慧芝建議:
- 要選擇信用良好之商家購買食品
- 要選擇低溫保存的三牲
- 要選擇包裝產品標示完整之商品而相關食品業者應重視產品製作過程、環境及人員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於批發、零售或供攤販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將產品冷藏保存於7℃以下,如置於常溫,以不超過3小時為限,並採 「先進先出」 原則,以維持產品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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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2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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