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社會案件意外引起民眾對於「兒童急診」的好奇,究竟「急診」是先掛號先贏,就可以先得到醫療處置?急診室中,究竟如何安排看診順序?專家帶你一窺究竟。
18歲以下病患 請掛小兒科
台灣兒童急診醫學會常務理事、林口長庚小兒主任吳昌騰表示,根據台灣衛福部規定,「小兒科」是專門收治18歲以下的病患,而小兒科之下又可細分出許多專科,其中「小兒急診」為其中一環。
檢傷分類 急症加重症綜合判斷
吳昌騰主任解釋,急診室皆有「檢傷分類」,根據年齡與疾病嚴重程度分五類,第一級為最危急,必須立即施以治療,如CPR、手術等嚴重威脅生命安全的狀況;第二級則須在10分鐘內治療;第三級則是30分鐘,以此做為分類,和一般民眾以為急診就是「先掛先看」的觀念完全不同。
簡單來說,若是生命跡象穩定、呼吸與心跳皆順暢,疾病分類非屬危急,可能就會被分到3級之後。因此,台灣急診制度的檢傷分類是以「急症」與「重症」綜合判斷做為分類考量。
仁醫:將心比心 維護醫病關係
吳昌騰主任表示,臨床上常遇到情緒較緊張的家長,但是醫生多能夠將心比心,讓家長知道自己必定會妥善治療、安排照護等,了解為人父母等待的慌張等情緒反應,就可大大降低爭執機會;但醫師也呼籲,父母施以身體或言語暴力,對於孩子的治療並無正面幫助,希望民眾能理性面對醫護,建立信賴關係。
針對小兒急診暴力事件,吳醫師認為:
二、 若孩子的病況超出院方可處置的範圍,院方應聯絡轉診。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2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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