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育嬰假的你會不會覺得在家帶小孩比上班忙碌?請育嬰假期間的職業媽媽們,心中會不會有那麼點小小期待-三節禮金,我能領嗎?
重點在於,公司怎麼認定…
公司以請育嬰假為由,不給三節獎金,引發違法疑慮,勞動部解釋公司如果明定,請育嬰假不給三節獎金,是違反性別平等法,依法可罰2到30萬;但是,如果公司認定育嬰假為不在職就不構成違法。那麼,這樣聽來……真的領得到嗎?
重點就在於,若公司認定:育嬰假為不在職,就不構成違法。那麼聽起來,不免……讓人感到…….有股…..淡淡的憂傷……..
請育嬰假就回不去了嗎?
大部分的準媽媽們都知道,也是似乎是一種默契,在一般公司行號工作,能把育嬰假請完就不錯了,哪敢再多要求什麼呢?尤其你原本的職務內容,要交接給其他同事,是不是反讓增加別人的工作量,又或者,這段期間,老闆可能請了新人來分擔工作,可能也這麼取代掉你原本的職務,也可能就這樣回不去了?
大型機構、公家機關資源較多,三節獎金當然是一定要給的,當然也聽說有些私人企業的老闆一整個”佛心”來著,給獎金是不手軟,甚至加碼加禮大相送呢!
更何況能領的到三節獎金的話,那心裏肯定會有股”在雪中被送炭”,旁人不一定能理解的暖意在心頭吧!
這時候,對於在家照顧”未來國家棟樑”,比上班還忙碌的媽媽來說,真的是上天掉下來的禮物,暖暖的”育嬰舒壓金”!
根據主計處2013年調查統計,51.82%的家庭是由婦女或丈夫(同居人),自行照顧三歲以下的小孩。37.08%由祖父母協助,僅有9.07%是由保母照顧。
對一般家庭來說,托嬰成本高,若又無人可幫忙的情況下,當然凡是得靠自己來。然而,當爸爸扛著經濟壓力必定得上班賺錢養家,此時照顧孩子的重擔就落在媽媽身上,媽媽得單手料理各種事,如:不分白天或黑夜,定時擠奶餵奶、替孩子洗澡、把屎把尿、騙睡哄哭、陪玩一起睡、動手做副食品更不用說要花多少時間,空閒下來的時間,還得研究育兒書籍及網站文章。
對現代”超人媽媽”來說,這些只是基本功,相信媽媽們在育兒過程,都已漸漸鍛鍊成全能超人般的無所不能了;然而現今的育兒環境,給予媽媽的正面支持與協助仍然很有空間,所以『為母則強』是被逼出來的。
某位鄭姓立委媽媽曾說:「我們沒有意識到『照顧』孩子,是社會共同要承擔的責任,都覺得那是媽媽的事。一個社會的生育率,背後代表整體社會,對於養兒育女的支持度。」
也許現在還不能真的感受到生育率對企業的影響,但生育率全球倒數第一的我們,再這樣下去,未來企業要去哪找員工呢? 這一點福利也算是給媽媽,甚至一個家庭的支持與鼓勵,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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